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高心雨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是以学术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对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科学道德素养等综合能力的考察,择优录取的一种人才选拔模式。为做好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材料审核及面试按单一或相近学科方向进行。面试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1名担任组长,组长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核具体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面试小组安排秘书1名作记录,负责面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材料审核

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议,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6日前在学院网站或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知识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核于2021年12月11日-13日之间进行。报到、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到及资格审查

凡参加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需报到。

报到时间和地点届时见具体通知。报到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供学院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签名)。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审核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仅非应届硕士生提交);境外学位学历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单证硕士须提交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仅应届硕士生提交)。

(4)提交报考材料中的《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内容可更新)。

凡未带以上资料者,取消综合考核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英语两部分,由学院统一安排笔试,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

参加笔试须携带身份证备查。

(三)面试

1、面试名单确定

通过学院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及评分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运用能力》、《综合能力》、《科研素养与潜力》。面试满分为500分,其中《英语运用能力》100分、《综合能力》10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300分。每位考生面试不少于50分钟。

考核内容:包括个人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以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准备20分钟左右PPT介绍科研经历和成果、拟开展研究工作设想等。

3、面试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运用能力》、《综合能力》部分)由考核小组负责。

考生先进行个人述评(PPT介绍)、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采取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2)《科研素养与潜力》部分由报考的导师组负责。

考生参加报考导师组的面试,导师组在面试中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与潜力。

4、考核评分

综合能力测试(含《英语运用能力》(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部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面试考核小组可集体讨论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科研素养与潜力》(满分300分):由报考导师组根据面试情况给出分数。

四、录取

1、《专业综合知识》(笔试、100分)、《英语运用能力》(面试、10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科研素养与潜力》(面试、300分)四项成绩相加,得出综合考核总成绩。

2、各学科方向按报考导师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或面试者;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300分,或综合考核总分低于360分的考生;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4、不接受破格申请。

5、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院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录取。

6、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或官方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教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由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遵照《中山大学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及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执行。

4、如受疫情影响,综合考核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老师

学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滨红楼1号楼102室,邮编:519082

办公电话:0756-3668354

电子邮箱:liying72@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http://sges.sysu.edu.cn/graduate),查看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