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家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一):带你了解国家安全知识
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我国国家安全领域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具体有: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划重点!虽然国家安全涉及面广,但这一条必须排在首位: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以上这些是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有国才有家嘛,要是国家被颠覆、分裂了,那还谈什么别的安全呢?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会疑问: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人员,活动一定非常隐秘,普通人民群众能发现他们吗?
其实,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很多,离我等公民和组织最近的莫过于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对我进行各种破坏活动。只要我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脑子转得快快的,国家安全的心弦绷得紧紧的,就一定能够发现破坏国家安全的不法行为。

国家安全这么重要,担子谁来挑呢?
国家安全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国防部、外交部、国家安全部、公安部等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

这样一说国家安全跟我们公民就没关系了吗?当然不是,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担当与努力。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怎么办?
若是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①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② 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③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维护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
国家安全法明确了,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相关部门也会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不仅如此,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国家也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也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