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专栏 | 党史上的今天:邓小平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稿件来源:共青团改革与工作创新课程组、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新华社 发布人:高心雨

★ 前言 ★

 

       1979年3月30日,受党中央委托,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他在讲话中指出:在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他强调,一方面要继续肃清“四人帮”散布的极左思潮的流毒,另一方面也要用巨大的努力同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以后,邓小平在讲话中所强调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一个重要内容,载入党章和宪法。

 

1

 

2

 

0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背景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开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党、全国上下迎来了思想解放的春天。但是仍有少数人打着“思想解放”的旗号,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意识形态的领导思想等根本问题都提出了质疑。一方面,在一部分人中,仍然存在着思想僵化或半僵化状态,阻碍着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的贯彻;另一方面,极少数“四人帮”的党羽,利用中国共产党发扬民主的机会和“文化大革命”给党和国家造成的困难,宣扬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主张,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反对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从右的方面歪曲和反对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这样两种思想倾向造成了一部分青年思想混乱。

       为此,邓小平在1979年3月30日全国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这篇由胡乔木协助起草的讲话,着重对怀疑或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进行了旗帜鲜明地批驳,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邓小平在这篇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和阐述了四项基本原则,他强调:“如果动摇了这四条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条,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事业。”

 

0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重点

       邓小平这次讲话不仅是就理论工作务虚会来讲的,他针对的是当时全国形势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正在蔓延和泛滥的那股怀疑和反对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思潮。所以,他讲话的着重点是在思想政治方面,郑重地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邓小平是从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高度提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他说:

       “要在本世纪内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成一个社会主义强国,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

       “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

       “中央认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这四项是: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大家知道,这四项基本原则并不是新的东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粉碎‘四人帮’以至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直是坚持这四项基本原则的。”

 

       邓小平在讲话中对四项基本原则作了深入的阐述,他说,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从五四运动到现在的切身体验中得出的不可动摇的历史结论。我们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没有这个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我们要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努力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我们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离开了党的领导,事实上只能导致无政府主义,导致社会主义事业的瓦解和覆灭,我们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坚持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由这些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将永远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旗帜。

 

03

坚持四项原则的历史地位

       四项基本原则奠定了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政治基础、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提供了思想指导,是立国之本。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四项基本原则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它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史、指导思想发展史等方面的历史地位也被逐步确立起来。

       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四项基本原则”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全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从而全面实现拨乱反正,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开创新局面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道路。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四项基本原则”写入序言,并作为指导思想贯彻于全部内容和条文之中,集中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把“四项基本原则”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党章,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正式载入党章。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党章,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表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重温邓小平对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的强调和坚持,有着更深远的意义。四项基本原则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其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呼唤。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我们才能在未来前进的道路上保持“志不改,道不变”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