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人:车琳琳 编辑:谢小亚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及学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代码

学科方向及代码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69 不分方向

12

硕士生

085704 测绘工程

69 不分方向

13

硕士生

140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69 不分方向

2

直博生

085704 测绘工程

69 不分方向

备注:各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根据复试生源情况可能会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系统预计于9月 29日开通报名功能,10月20日关闭录取功能。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 《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表中的专业排名须有教务员签字和教务部门盖章;
  2. 保研资格证明,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本科阶段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院系公章或院系教务公章;
  5.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英语考级证明;
  6.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A4纸内);
  7. 学生证扫描件(包含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编辑到一页A4纸内);
  8. 其它证明材料: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原件需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原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专业排名证明原件、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交学院存档,恕不退还。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我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时遴选,视情况自主决定进行统一或分批次考核,资格审查范围包括预报名。对资格审查通过者,我院及时通知其参加复试考核。具体复试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

 

五、复试办法

1.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综合面试)。

2. 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分为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部分。

3. 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听力、口语表达)不少于20分钟。

4. 考核办法

(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核。

(2)面试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 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复试考核满分100分。

6. 调剂处理

如出现专业生源不理想情况,将实行院内不同专业之间的调剂。申请调剂的学生须经过所申报专业的复试小组面试。

 

六、待录取与学校公示

1.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未按规定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通过我院招生复试(含预报名复试批次),获得我院相关招生院系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3.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推免生完成确认后不可变更录取志愿,不得撤销待录取。

4. 2023年10月20日前,我校各招生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我校相关招生院系官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录取公示名单。

 

七、复审

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八、录取程序

1. 申请者须于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务必密切关注我院的招生通知(邮件、官网https://sges.sysu.edu.cn/),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

3. 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24小时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24小时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取消待录取。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

4. 拟录取考生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含一流高校、重点高校的校医院)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拟录取考生最迟须于10月15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 黎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354

电子邮箱:sgesgrad@mail.sysu.edu.cn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瀚林三号E318室,邮编:519082。

 

十、其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参考资料1: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版)

参考资料2:中山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公布版)

参考资料3:教育部推免系统操作指南(仅供参考,以教育部最新版的系统为准)

附件1:中山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

附件2:中山大学2023年推免生(含直博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附件4:中山大学推免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附件7: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内体检专用)

附件8:中山大学推免生体格检查表(校外体检专用)